一、时间 : 报到时间: 2007 年 7 月 30 日 布展时间: 2007 年 7 月 31 日 展览时间: 2006 年 8 月 1 日 —5 日 开幕时间: 2006 年 8 月 1 日 上午 9 : 30 二、地点 : 大连世界博览广场 三、展馆 : 一层 展厅 面积 15000 平方米展位 600 个 四、参展资格 : 1 、 国内外艺术家、画廊、画院、艺术公司、美术馆、美术院校、民间艺术家 ( 机构 ) 、艺术团体等。 2 、 参展作品经博览会艺术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参展。 3 、 展品由参展商自行定价销售,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组委会不另收管理费。 4 、 省以上美协会员、书协会员、工艺大师优先安排。 五、参展范围及内容 : ★ 书画作品:油画、国画、版画、水粉画、水彩画、漆画、书法、摄影作品等 ★ 工艺美术品:陶艺、瓷艺、雕塑及其它类型等工艺美术品 ★ 收藏品:古玩、文物制品、文房四宝、玉器、奇石、民族民间艺术品等 六、参展费用 : 1 、国际标准展位 3m × 3m 5800 元 ∕ 个 2 、曾经参展给予 20 ﹪优惠 3 、连续三届参展或订购三个以上展位或2007年5月30日前报名并一次性全额缴清展费均给予 30 ﹪优惠 七、展位设施及配置 1 、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白色展板(高 2.5m ),楣板一块,一桌两椅,射灯两只。 八、大会专刊及广告 1 、 由组委会编辑出版大 16k(210 ㎜ ×285 ㎜ ) 彩色精印《大连艺术博览会》会刊。 2 、 参展商 1000 元 ∕ 版,未参展单位 / 个人按 4500 元 ∕ 版收取费用。每版赠送 100 份单页作品宣传。 3 、 每个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刊登作品的相关资料: 5 寸以上的彩色照片,以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规格及简介。材料恕不退还,请参展商自留底稿。会刊截稿时间为 2007年 6 月 20 日 4 、 若由于提供的照片或资料不符合制作要求未被刊登者,责任由参展商自负。 九、大会参展手续 参展商须填写参展申请表 ∕ 合同加盖公章或私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并按组委会指定合同帐号预付 50 ﹪的定金,余款于2007年6月30日前汇至组委会帐号。否则组委会有权不保留展位或变动展位。参展商中途退出参展,参展费不予退还,请谅解。本会的的报名截止日期为 2007年 6 月 30 日。组委会将按报名及到款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有特殊要求的参展商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入会通知及参展须知将在开展前半月寄出。参展申请表经参展商确认后连同本细则具有协议效力。 十、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评审 1 、 凡参展的艺术作品均可参加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评审。 2 、 每个作者的参展作品要求在一个以上展位展出。 3 、 中国美术家协会组成评审团,评审产生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 4 、 获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的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时具备一次资格。 十一、大会服务 1 、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国际网络传媒,介绍艺博会情况和参展单位及参展作品,吸引海内外的艺术收藏家,评论家前来参与,招展招商同时进行。 2 、 展馆设立商务中心提供电话、传真、打字、布展用品等服务。 3 、 组委会将优惠提供在连住宿服务。 十二、 组委会向参展单位发参展证书 |